Friday 15 April 2016

新加坡‧男子未立遺囑引糾紛‧婆媳爭保險金鬧上庭

(新加坡24日訊)男子生前沒立遺囑,但妻子是三份保險的唯一受益人。他去世後,妻子沒能獨得33萬元(約80萬令吉)賠償金,因為保險公司把賠償金轉入了遺產受益人的銀行戶頭,要她與家婆平分。

妻子相信保險公司搞錯了,於是通過律師請家婆把錢還給她,可是家婆不肯,事件最終鬧上法庭。

男子郭清義於2005年3月30日去世,終年47歲。他與妻子林莉娜結婚14年,沒有子女。

由於沒立遺囑,在法律上,他的遺產就得照無遺囑遺產繼承法令來分配,一半歸母親盧八美(譯音),一半歸妻子。

婆媳設聯名銀行戶頭

過後,盧八美和林莉娜以遺產執行人身份,聯合開設銀行戶頭。

郭清義婚後向美國友邦保險公司(AIA)投保的三份保險,賠償額依次是約25萬6千元、2萬9千元和5萬3千元,總額33萬9千餘元。

三份保單受益人都是妻子林莉娜,可是保險公司卻在去世後把錢歸入遺產執行人的聯名銀行戶頭。

由於盧八美拒絕讓媳婦林莉娜提出有關賠款,林莉娜便入稟高庭,要求索回這筆款項。

高庭法官李兆堅日前判林莉娜勝訴,訴訟費全從遺產中扣除。

法官在判詞中指出,三份保單都把起訴人林莉娜列為受益人,並清楚寫明她是死者的“妻子”,這足以顯示死者當時買保險的用意,是希望妻子獲益。

根據房地產轉讓和資產法法令73節條文,保險賠償金不屬於死者遺產的一部份。

法官因此判33萬餘元保險賠償金歸林莉娜。

根據訃告,郭清義是家中長子,有兩個弟弟、四個妹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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