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 15 April 2016

新加坡‧互指私吞父母錢‧兄弟打官司爭遺產


(新加坡)為了爭奪父母遺留下來的50萬元(約馬幣115萬令吉)遺產,博士和弟弟對簿公堂。

根據高庭文件資料顯示,54歲的哥哥是一名博士,他和52歲的弟弟,彼此指責對方對父母有不正當的影響,並私吞父母的錢。

兩兄弟的父母,在2001年立了遺囑,過後在同一年的年底到2003年間,3次立下新遺囑。他們的老父母分別在2005年6月和2007年8月過世。

戶口少500元
兄與父親鬧翻

根據法庭文件,2003年3月,這名老父親發現自己與博士兒子的聯名戶口少了500元,於是報警,暗示錢是由博士兒子拿走的。

那名博士兒子過後寫信給父母說︰“我不想再管你們的事了。我可能無法和你們、弟弟或你們的朋友溝通。我不奢望你們給我任何東西,只希望內心能平靜。我懇求你們免除我對你們的所有責任。”

那名老父親則在回信中對博士說︰“請停止一切的胡鬧,不要再干涉我的財務或友誼。我已停止聯名戶口,但其實我一開始就沒有答應讓你加入。”

老父還把這封信寄發給銀行。

老夫妻立4份遺囑

老夫妻先後立了4份遺囑︰

●第1份遺囑,是在2001年7月20日所立下,指定兩名兒子可各得500元的遺產,每名孫子各得2000元,其餘將捐給數個教會。
●同年10月12日,他們立了第2份遺囑。
●2003年8月28日,兩老立了第3份遺囑,這份遺囑偏向小兒子的孩子,遺囑中聲明,把三分之一的遺產捐做慈善,其餘的四分之三給小兒子的孩子。
●兩老又在9週後,立下第4份遺囑,讓兩兒平分遺產。

法官判博士哥哥勝訴

這對老夫妻死後,小兒子於前年提出告訴,申請第4份遺囑無效,也控告博士哥哥和遺產執行人,要求他們詳細報告他父親的遺產。

博士哥哥則在辯護時反訴,要求判處第3張遺囑無效。

法官基於兩份遺囑相差只有9週,並不會是弟弟所說的“突然失去判斷能力才改遺囑”,因此判定博士哥哥勝訴,維持第4份遺囑的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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