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 15 April 2016

立下遺囑

楊家誼以輕鬆有趣地方式,與光明讀者分享立遺囑的意義及好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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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青團運代表王俊宏贈送紀念品予主講者楊家誼(右二),由宏運理財集團負責人李賢國(右一)及《光明日報》高級業務促進經理鄭永明(左一)陪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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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“立下遺囑,守住財富”講座會吸引眾多《光明》讀者出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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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檳城訊)資深資產管理員經紀楊家誼認為,很多人一聽到立遺囑時,都會聯想到“死亡”,其實立遺囑只是提前規劃財產,並依據本身意願分配所累積的財產,給予所屬的受益人。

他說,也有很多年輕人以為本身並沒有財產可分配,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,因為只要在社會工作幾年,財產可能就包括有公積金存款、銀行存款、房子、車輛、保險等,把這些資產結合起來,就是一筆大數目的資產了。

楊家誼週六在檳城《光明日報》總社主講“立下遺囑,守住財富”時,這麼指出。這項講座會是由青團運蓮萊特街支會主辦,宏利理財集團贊助及《光明日報》協辦。

“財務規劃是必要的,一旦創造了財富,就必須累積財富,累積後還要保障財富,這是一般財富的分配程序。”

400億元受益人不明朗
他認為,立下遺囑要乘早,因為往往很多人沒有及早為自己立下遺囑,將會為心愛的人造成很多困擾,這包括所留下的財產在去世後將被凍結。

他說,根據公積金局的數據顯示,目前有600萬人沒有立下遺產受益人,造成國人當下有400億令吉的遺產因受益人不明朗而遭到凍結,這說明了大馬人對立下遺囑的醒覺不高。

他表示,立下遺囑無論對本身或親人都有好處,因為無留下遺囑的人,在過世後將無法依據本身的意願把財產留給心屬的受益人,而遺產被逼依據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分配。

“若依照法令的途徑,遺產將不會依據你的指示去分配,還必須另找財產管理人先接管你留下的遺產,甚至遺產永遠遭到凍結,這無疑是不明智的做法。”

有遺囑及無遺囑之間的程序
有遺囑
- 遺囑認證書
- 以資產表到高庭申請遺囑認證書
- 在6個月至1年間獲取遺囑認證書
- 執行人依據遺囑分配財產

無遺囑
- 遺產管理書
- 所有合法受益人挑選遺產管理人
- 遺產管理人須找2位擔保人
- 以資產表到高庭申請遺產管理書
- 一般上在3年後或更久才獲取遺產管理書
- 遺產管理人依據1958年遺產法令分配財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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